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4批
来源:区生态环保中心浏览:6690次'时间:2022年4月13日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4批

(2021年4月11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1

LN2020LX0901FS37

 栗园社区27-2号楼周边生态环境肆意破坏问题严重:1、有居民拆除楼北侧围栏,违规私搭乱建棚户房,破坏北面山坡植被;

2、少数居民毁坏楼前公共绿地(160米*8米)开荒种地、

3、有人在附近堆放垃圾杂物,异味扰民。

东洲区

  2020年9月3日,经抚顺市东洲区执法大队与老虎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实情况,该楼位于栗园小区的最后一栋楼(该小区为弃管小区,暂无物业管理),楼前临山,在山坡处确实存有小开荒24块左右、违章建筑18处,但不存在居民拆除围栏、堆放垃圾杂物、异味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抚顺市东洲区老虎台街道办事处与东洲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制发《通告》,要求存在上述问题的当事人,限期于2020年9月10日前一律自行拆除清除,逾期不拆除清除的,依法强制拆除集中清除。区执法大队、老虎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将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目前,24处小开荒已清理完毕,没有手续的13处房屋当事人已自行拆除,剩余5处房屋经街道社区核实证明房屋建设时间均在2008年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抚顺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于2012年1月1日实施,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上述5户房屋不在法律法规拆除范围内。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东洲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7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东洲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54665077

邮寄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搭连路2号32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