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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东洲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来源:抚顺市自然资源东洲分局浏览:5281次'时间:2023年3月24日

    2019年6月,中办国办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开展2019年6月,中办国办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2019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做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不重叠。根据以上要求,抚顺市自然资源局东洲分局于2020年3月起,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至2023年3月完成工作任务,形成《东洲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现将《东洲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抚顺市自然资源局东洲分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58618100。

附件:东洲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docx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东洲分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