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对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十三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浏览:654次'时间:2026年2月26日

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新苑社区更换老旧健身器材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与张勇代表的沟通,代表提出:新苑社区内现有健身器材至今已使用多年,远超8-10年的正常使用年限。目前,多数器材出现明显老化问题,如漫步机踏板锈蚀断裂、太极轮转轴卡顿、单杠扶手松动等,不仅无法满足居民正常健身需求,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多次出现居民使用时险些受伤的情况,更换老旧健身器材已成为社区居民的迫切诉求。根据这一实际情况,代表的建议是:一是对器材排查与清理方面,由社区居委会联合物业、居民代表组成专项小组,对现有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损坏程度、器材类型等信息。二是在器材选型与采购方面,结合社区居民健身需求采购。三是场地优化与安装方面,对原有健身场地进行平整硬化,划分各年龄段健身区域。四是在后期管理与维护方面,制定管理细则,明确物业为管理责任主体,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维护。

以上,张勇代表的建议深入阐述了我区基层社区(村),在全民健身场地器材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结合我区全民健身工作的实际,将在以下方面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场地器材的更新的维护工作:

一是加大核心区域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的更新。重点对东洲湿地公园、新屯公园和石华山公园等核心重点区域全民健身器材的更新和安装工作。

二是加大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更新安装工作。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全民健身广场情况和区内主要公共健身场地器材更新需求,及时更新安装全民健身器材。针对代表提出的我区自行投入资金进行采购相应的健身器材的建议,我局将在今年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争取每年投入资金进行自行采购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

三是加大全民健身器材的维护和维修工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的工作力度,保证健身器材的维护维修工作。根据代表提出的社区和物业等进行管护的建议,我局将充分采纳,经调研后,形成工作机制,将在1-2年内在社区进行试点和推广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资金的申请力度和维修、维护队伍的建设,争取利用有限的资金,切实提高全区全民健身器材维修、维护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