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2年度东洲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东洲区政府办公室浏览:6892次'时间:2023年1月19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工作编制而成。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东洲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2)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协调,有计划、有总结,加强考核、常抓不懈,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部公开,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2年,东洲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

2.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权责清单、发展规划、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机构设置和职能、法律法规、统计信息、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就业、社会保障、国资监管、安全生产、企业减负、重点项目等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大项目、公共资源、社会公益、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信息1253条。二是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东洲区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职,申请渠道畅通,设立了 A 、 B 岗,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对申请人所需信息,采取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答复书中明示救济渠道和能够区分文书的编号。

2022年,通过信件、当面、网络、传真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社会救助、土地征占、房屋拆迁回迁安置、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对15件申请,按照申请"流程办理",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2022年,政府信息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积极开展公文属性认定制度建设,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明确标注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度止、失效情况,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了明确标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开展政府网站专栏清理;三是深入推进政府网站IPv6改造;四是完成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建设;五是加强政府网站监管,实现政府网站达标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和工作保障。东洲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3次。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经费保障。

二是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4次。每月按照100%比例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

三是贯彻落实《条例》。5月15日开始,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一步向广大公众宣传《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公开载体、栏目建设等需进一步规范。

2.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二是加强网站建设。科学建设网站栏目,拓展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东洲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