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东洲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抚政发〔2017〕22号)要求。
二、《通知》主要内容
区政府决定调整行政职权事项48项。其中,各相关部门对应增加行政职权42项、取消行政职权6项。
三、《通知》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对于新增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优化办事流程,及时公开办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确保权力运行简洁高效。区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东洲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