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东洲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市公安局东洲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东洲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抚政发〔2022〕12号)精神,加强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运行,经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决定新增10项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附件:
附件1:东洲区调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细.xlsx
东洲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