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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27765次'时间:2019年3月1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区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政办〔201727号)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为服务和推进东洲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2018年,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0余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食品抽检、财政预决算、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市场监管和区局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内容。

(一)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区局通过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条,其中, 2018年决算及2019年预算信息1条,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2条,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1条,新办小餐饮服务许可证信息1条;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公开信息3200条,其中包括动产抵押信息45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2批次,其它均为新增企业、个体户,企业法人变更、注销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食品抽检、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等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民心网等。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区局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推进政务公开为突破口和发力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以政务公开深化推政务服务改善,以政务环境转变促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开创东洲区全面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一)全面推行的“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26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局在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高效完成了向社会宣传、履行告知义务、向企业提供详细的办事指南等任务。

(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采取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监督检查工作模式)监督机制,减轻企业负担,在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统计表信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实行案件集体审核制度。

(三)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所有的企业在网上都可以查到自己的信息,同时也可以查到其它企业的相关情况,个人也可以通过公示系统查询到企业信息。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公司股东正确认识注册资本认缴责任、理性作出认缴承诺,降底社会交易风险,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企业的信誉是要靠自身保证。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区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互联网思维”融入到本系统的各项职能工作中,逐步实现监管理念、机制的转型升级,推动监管模式由单一向综合转变。

(一)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治理能力

坚持“放管结合”,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完善“严管”机制,加强大数据在市场监管中的运用,提高监管能力水平。以企业年报制度为抓手,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支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关键,推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企业“黑名单”等数据公示,充分发挥信用约束作用,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登记”,实现简政放权

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压缩审批时限为着力点,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初步实现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使企业注册登记实现了窗口登记、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多种登记方式并存,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真正做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企业切实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

(三)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强化执行效能

以“互联网+”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一是干部管理抓到位。以“全员入网、全干实事、全程监督、全面提速”为目标,充分利用业务管理系统,做到工作任务在线指派、工作推进在线指导、工作情况在线反馈、工作效能在线监督,实现对干部的严格管理,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执行力。二是工作加压落到位。推进“微政务”建设,组建了包括区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所(分局)负责人等在内的“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交流群”,打造成工作部署、任务交办、进展反馈、经验交流、成效比拼的新载体。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和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抚政办发〔201426号),设立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挂东洲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东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牌子,正科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流通领域的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本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年度监管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辖区各类内资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辖区内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

3、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打击传销工作。

4、负责辖区商标、广告和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

5、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产品、商品、食品、餐饮和服务等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和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

6、负责辖区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综合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任务;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

7、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8、负责辖区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权限内流通领域药品、医疗器材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权限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相应的宣传应急管理与处理职责。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监察科、政策法规科、稽查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科(登记注册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人员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43名,自定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部门领导职数7名,其中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3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

(四)其它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

设置3个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科级)和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定人员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工勤编制7;分局和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上级机关的授权或委托开展各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科室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